6木材及木質材料 木材試片所用材料采用干燥過的含水小于15%的直紋樺木,其主纖維方向需與材料軸心線相平行,膠接面則用木工刨加工而成。膠合板、集成版、顆粒板、硬質纖維板、半硬質纖維板等試片處理方法則參照有關木材處理方法進行。
以上材料在試件的加工過程中,切勿損傷膠接面,膠接面得表面粗糙度應為0.8um以上,其試樣尺寸垂直度,平行度與同心度應符合標準規定要求。
各機械處理方法及表面粗糙度地關系見表2-3與表面粗糙速度及應用舉例見2-4,以供參考。
(2)沖洗 金屬材料被粘接件酸蝕之后應用無鹽水或蒸餾水沖洗。
(3)干燥 沖洗后的被粘接件應放入電熱鼓風的干燥箱中干燥,溫度不得超過65℃,干燥箱應清潔無灰塵。干燥時應優先采用具有空氣循環裝置的干燥箱。
經上述預處理過的待膠件表面不可用赤手撫摸,搬運時應戴上潔凈的白色細紗手套。經預處理過的膠接件應立即進行涂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