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設備在易燃氣氛中應該作為火源處理。除電力外,化工廠操作還需要以下輔助工程 款項:
(1)蒸汽;
(2)過程用水和鍋爐用水;
(3)消防用水;
(4)冷卻水;
(5)壓縮空氣;
(6)惰性氣體。
對于上述款項的主要考慮是要有充足的供應量以滿足預期的最大量的需要;其次是這些設施的可靠性,以及關閉時備用設備或緊急貯存器的提供。
排水系統的恰當設計是必要的。易燃液體,有時是與救火消防水的混合物的排放不暢, 在有關易燃液體泄漏的大量損失中,是起重要作用的因素。排水系統的優化設計應該是,一 旦易燃液體泄漏出來,就立即排離加工單元,導入蓄污池。
裝置的抗污染也是重要的。例如,應用蒸汽滅火一般是起稀釋泄出物的作用,消防蒸汽供應線應該與正常蒸汽供應線隔離開,消除烴類泄出物滲入正常蒸汽的任何可能性。壓縮空 氣的過程污染可以應用物理隔離的方法避免。地面水和污水也必須隔離排放。對于惰性氣體, 既要保證日常操作和緊急狀態下充足的供應量,又要防止被污染。
對于加工易燃液體或氣體的區域,應該盡可能采用敞開結構。這既可以有助于氣體或蒸氣泄漏物的擴散通風,又可以提供最大可能的爆炸排放面積,而且還有利于救火。粉塵捕集 裝置和過濾器也應該設置于沒有其他過程的敞開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