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理
將試樣與標樣以并列刮樣的方法對比,檢視試樣顏色是否符合標樣。
2、工具與材料
(1)調墨刀 木柄錐形鋼身,長200mm,最寬處20mm,最窄處8mm。
(2)刮片 不銹鋼片制,92mm×59mm×0.5mm,刃部寬9mm處向外彎曲25°。
(3)玻璃板 200mm×200mm×5mm。
(4)刮樣紙 曬圖的紙(符合ZB Y32 002),規格110mm×65mm,頂端往下60-65mm處有5mm寬黑色實底橫道。
(5)玻璃紙65mm×30mm。
3、檢驗條件
(1)檢驗應在在溫度(25±1)℃,相對濕度65±5條件下進行。
(2)檢視面色及色光應在入射角45°±5°的標準照明體下進行。
(3)檢視底色應將刮樣對光透視。
4、檢驗步驟
(1)用調墨刀取標樣及試樣各約5g,置于玻璃板上,分別將其調勻。
(2)用調墨刀取樣約0.5g涂于刮樣紙的左上方,再取試樣約0.5g涂于刮樣紙的右上方,兩者應相鄰不相連。
(3)將刮片置于涂好的油墨樣品上方,使刮片主體部分與刮樣紙呈90°。用力自上而下將油墨于刮樣紙上刮成薄層,至黑色橫道下15mm處時,減少用力。使刮片內側角度近似25°,使油墨在紙上涂成較厚的墨層。最終刮樣形狀應與圖13-1相似。
(4)刮樣紙上的油墨薄層稱為面色;刮樣紙下部的油墨進取層稱為墨色;刮樣紙上的油墨薄層對光透視稱為底色。
(5)油墨顏色檢驗完畢,將玻璃紙覆蓋在厚墨層上。
5、檢驗結果
(1)平版油墨、凸版油墨重點檢視試樣的面色和底色是否與標樣近似、相符。
(2)網孔版油墨、紙張用凹版油墨重點檢視試樣的面色是否與標樣近似、相符。
(3)檢驗結果應以刮樣后5min內觀察的面色和底色為準,墨色供參考